(一)醫療機構辦理臨床用血費用減免流程
1.無償獻血者及其直係親屬臨床用血後,由就醫醫療機構所在住院科室一次性告知無償獻血者,臨床用血費用直接減免相關政策及減免憑據準備。
2.出院時通過醫院“一站式”服務窗口或指定服務窗口,為無償獻血者及其直係親屬辦理臨床用血費用減免。
3.服務窗口必須安排專人對臨床用血費用進行審核減免。若需獻血者及其直係親屬補充完善減免憑據的,要一次性告知。
4.服務窗口不能即時支付無償獻血者及其直係親屬臨床用血費用的,自接待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賬支付。
5.無償獻血者及其直係親屬臨床用血費用由就醫醫療機構墊付後,定期與就醫醫療機構所在地血站進行結算。
6.沒有開通臨床用血費用直接減免係統的醫療機構,對符合減免政策的,由醫療機構先行墊資減免後,據實與醫療機構所在地血站結算。
(二)血站辦理臨床用血費用減免流程
1.血站應當設置窗口,安排專人負責辦理無償獻血者及其直係親屬臨床用費用減免。不能即時支付臨床用血費用的,自接待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過銀行轉賬支付。
2.本市無償獻血者及其直係親屬在本市行政區域內,跨縣(市、區)就醫產生的臨床用血費用,由就醫醫療機構所在地血站和獻血所在地血站之間進行定期結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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