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縣、自治縣、區(市)醫療保障局、衛生健康局,市醫保服務中心:
為貫徹落實《貴州省醫療保障局 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轉發<國家醫保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“雙通道”管理機製的指導意見>的通知》(黔醫保發〔2021〕56號),現轉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附件:貴州省醫療保障局 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轉發《國家醫保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“雙通道”管理機製的指導意見》的通知
遵義市醫療保障局 遵義市衛生健康局
2021年9月8日
(公開屬性:主動公開)
關於轉發《貴州省醫療保障局 貴州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轉發(國家醫保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關於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“雙通道..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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